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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协议签约工作手册

(主管岗位: 对外科技合作  电话:3810467  地址:新东园办公楼408)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效推动学校产学研合作工作,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与水平,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议内容科学化、签约流程规范化和简明化,现针对产学研合作协议内容、行文流程、签署责任分工等作如下说明与要求:

一、合作协议内容

产学研合作协议应包括协议名称、合作目的和意义、合作宗旨、合作主要内容、合作工作机制、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等。其中,合作期限原则上为35年,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协议到期后,合作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协议。

二、合作协议签署流程

(一)双方沟通确定联系人(对方科技管理部门、我校科研院),由校属有关单位或科研院沟通合作方草拟协议(初稿)。

(二)科研院与校属相关单位、合作方沟通核对合作协议内容,修改完善协议内容,形成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

(三)校属有关单位协助科研院草拟征求意见的文,由科研院从文件系统流转至法律事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科研院根据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与校属有关单位和合作方研究修改完善合作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合作协议(送审稿)。

(五)校属有关单位协助科研院草拟请示文,由科研院从文件系统呈文给校领导审议,由校办安排提交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合作协议审议通过,结束行文流程工作,等待签约。

(七)合作协议审议未通过,科研院根据审议意见,与校属有关单位、合作方修改合作协议,并按上述(二)、(三)、(四)、(五)程序行文,直至合作协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后的协议,科研院负责与合作方对接。

三、合作协议签署责任分工

(一)校办负责协调校领导陪同参观、签约等事宜;负责安排车辆引导及校内调研;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及联络校内调研点;负责会场布置和服务等。

(二)科研院负责制定来访工作方案及草拟讲话稿、主持词;协调做好合作协议文本准备工作;协助做好协议现场签约等环节;拟写新闻稿。

(三)校属相关单位负责与合作单位对接好,协助校办和科研院做好调研、材料准备、现场签约会务等工作。

(四)宣传部和新闻中心负责校史馆及摄影、新闻报道等相关工作。

(五)图书馆、科技馆以及各平台负责人做好调研及讲解准备工作。

(六)后勤基建处做好电梯及水电等保障工作。

(七)保卫处负责做好校外有关人员、车辆的通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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