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首届“学术新人奖”培养任务的过程管理,全面检验获奖者的研究进展、实施成效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获奖者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提升研究质量与学术价值,根据任务书要求,决定开展广西大学首届“学术新人奖”培养任务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广西大学首届“学术新人奖”获奖者
二、考核内容
(一)获奖者学术进展及培养潜力
对照“学术新人奖”申请书及任务书,考核研究内容完成进度、关键研究节点达成情况,是否存在培养方向偏离、进展滞后等问题。
(二)研究成果质量
考核获奖者阶段性研究成效(项目、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等)的数量、质量及学术影响力,是否符合任务书预期目标。
(三)经费使用情况
考核培养经费是否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经费等情况。
(四)后续研究计划
考核获奖者对剩余研究任务的规划安排,是否具备可操作性,能否保障培养任务按期完成。
(五)学术规范情况
考核获奖者研究过程中是否恪守学术规范,有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提交
获奖者填写《广西大学“学术新人奖”年度考核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其中“年度重要进展情况”请勿仅罗列成果。视学院需要,获奖者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经费使用明细等)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考核
各相关学院对照考核内容及任务书培养计划,对本学院“学术新人奖”获奖者的年度考核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考核,可邀请有关专家对获奖者进一步的培养潜力,及实际工作作重点考察:是否按任务书要求推进相关工作;正在从事的研究是否具有原创性,是否真正瞄准前沿领域或高端高新产业等。形成学院考核意见,填写在《考核表》相应栏目,并将签字盖章的《考核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于2026年4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院410室盖章备案,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gxsdm@gxu.edu.cn。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为“合格”,获奖者可继续推进后续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结题任务。学校将拨付2026年培养资助经费。
(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学校将暂停培养资助经费拨付,获奖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及科研院提交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由所在学院监督整改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重新进行考核;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获奖者退出培养计划,培养任务撤销终止,视具体情况报学校审批后分别做出“退回结余资金,停止资金拨付”“退回已拨资金”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获奖者应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如实填报考核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学术不端或材料造假行为,将直接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各学院应切实履行考核职责,严格审核材料,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对进展滞后的情况,应督促获奖者加快研究进度,及时解决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请各学院及获奖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院社科项目岗。
附件:广西大学“学术新人奖”年度考核表
科研院
2026年3月16日
(联系人:孙冬梅,电话:3273650,邮箱:gxsdm@gxu.edu.cn,地址:新东园办公楼科研院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