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现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渠道,旨在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二、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领域包括:
(一)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优秀成果;
(二)研究当代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优秀成果;
(三)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文明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四)创新发展中国理论和学术范式,反映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优秀成果;
(五)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等重要理念和倡议,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推荐书目(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三、申请形式
(一)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方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也可申请资助。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德文、日文、韩文等语种为主,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阅读习惯。
(二)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和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版字数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适当压缩和改写。
(三)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持有版权和负责出版事务的中方出版社作为出版责任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外语专业、翻译专业以及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出版社之间也可联合作为出版责任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外译推广。
(四)中方出版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统筹和主导翻译、出版事务,包括联络中外学界推荐选题、协调版权、联系外方合作出版机构、遴选合作申请人、约定分工和出版合同、图书推广事务等,重点对翻译质量审核把关,统筹编辑审校事务并承担最终审校职责。项目主持人主要职责是在中方出版责任单位指导下承担著作主译或次译工作,并负责或参与联络中外学界组织围绕译著推介开展的研讨会、书评等工作。
四、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一)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学界公认的学术经典,且翻译质量上乘并计划进行全球学术推广和交流的外译项目。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组织方案切合实际地提出项目申请类别。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二)项目资助经费由联合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工作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方案并参考评审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审核确定。资助标准为:
1.学术著作类项目,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的具体分配由联合申报双方平等协商自行决定,全国社科工作办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启动经费至双方所在单位。
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五、申请要求
(一)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
1.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具备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均可联合申报。承担英文版翻译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2.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
出版责任单位和申请人须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并将有关文件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申报成果同一语种的外译版权只能授权一次。
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4)。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3.学术著作类项目实行中外编、译、学协同合作的团队制,由联合申报主体共同商议组建课题组。
项目申请人应承担主译或次译工作,具备以文版所在语种写作的能力或著作所涉学科的研究能力,具备一定与外方学界的联络沟通组织能力。申请人若承担主译工作,须配备至少一名以文版所在语种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优秀母语专业审校人员;申请人若承担次译工作,主译须为以文版所在语种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优秀母语专业翻译人员。课题组须至少配备一名外方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名项目涉及学科的中/外专家学者。外方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般以文版所在语种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优秀母语专业人员为主。翻译须由译者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翻译或由计算机程序(含人工智能等工具)直接生成,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鼓励各学科专业学者担任项目申请人,鼓励海外汉学家、译著所涉领域优秀华人学者和外方其他学者以各种形式参与课题组。外方成员须认真负责、对华友好。所有团队成员须实际参与工作。最终出版成果须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按照国外出版机构要求进行署名。
4.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外译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
5.申请期刊类项目须有CN刊号或依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中文期刊创办的外文学术期刊,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二)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6年9月28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三)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7份(至少含2份盖章原件),并将“九、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内容补充完整(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
七、申报工作安排
(一)2026年9月28日前,各学院组织申请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1仅供参考,以下简称“申请书”)及翻译样章,同时根据《申请材料清单》(附件6)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包含相关的签章手续)及对应材料的扫描件;各学院对申请人申报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申报信息汇总到《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中,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dm@gxu.edu.cn。
(二)9月28日-29日,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导出《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
(三)9月30日上午11:00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科研院410室社科项目岗进行形式审查。
(四)10月5日17:00前,各申请人完善申请材料,在申报系统内导出定稿版《申请书》,并在文件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申请学校公章、科研院公章(用印申请附件须上传学院签字盖章的《汇总表》)。盖章后将扫描版《申请书》上传并提交。提交后联系出版责任单位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完成审核。
(五)10月8日17:00前,各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清单》依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科研院410室,同时提交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汇总表》1份。
八、其他事项
(一)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二)申请材料需在完成申请人及出版责任单位相关签字盖章后由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须确保数据真实、完整,且确保纸质版材料信息和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一致;申请书中涉及的相关信息,可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附件2)进行填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院社科项目岗。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6年)
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6年)
5.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6.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7.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科研院
2026年9月11日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3273650,邮箱:gxsdm@gxu.edu.cn,地址:新东园办公楼四楼科研院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