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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科技处工作职责

来源: 作者: 刘培军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2日 10:47 浏览次数:

1.负责学校科研工作中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学校科研管理的政策、规定;

2.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检查及结题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交流、保密、报奖及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管理工作;

4.负责校属科研机构、科研中试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及科研基地申报等工作;

5.负责对外科技咨询服务,组织协调科研成果开发、推广、转让及审查科技合同和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洽谈等科贸活动;

6.负责学校科技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科研信息与档案管理、科研统计、审查、归档及成果发布等工作;

7.负责学校科协等挂靠社团的管理及相关工作;

8.负责学校学术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科研工作量的考核统计工作;

10.负责学报编辑部、科华公司等挂靠单位的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  话:3233922(处办公室),传真:3233922
通讯地址: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科技处
邮  编:5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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