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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公章使用程序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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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科技处名义发出的公文、证明:
由科技处主管领导签发→处办用印。
2、科研项目及课题材料用印:
项目课题组填报材料→科技处相关科室审核同意→处办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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