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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办理免税流程

(主管岗位: 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  电话:3273243  地址:新东园办公楼410)

 

一、合同签订后,在科研院网站下载适合的合同模板:如: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咨询合同,不在免税范围)按照有关条款,把约定的内容填上,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根据《技术合同登记演示》操作。

               




     

 


 

三、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地址,南宁市科德路3904号(鲁班路过“彩蝶桥”200米右边),办理技术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四、领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以后,先到科研院项目办(新东园科研院410)盖章,备案登记证明复件及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 印章和“广西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然后再到财务处一楼104室提交资料,填写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表两份(格式不能修改,打印到一页内)。注:要求所有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原件保存人姓名及办理免税当天日期。

五、将合同书上传录入广西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做好预算表一式三份,(科研院网页常用中心下载模板;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到科研院盖章和开具资金到校分配表。

六、带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免税通知,到财务处一楼大厅开具国税增值税发票。待财务处办好经费卡号后(用工号上财务网页,即可使用(不再制作经费卡)。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 电话:0771-3233922 邮编:5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