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和医学伦理审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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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人如实填写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医学伦理审查表(1式3份);

二、 在文件系统上传表格、提交用印申请并流转科研院、校办行政科。(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于文进副校长的签字章3个,医学伦理审查申请冯家勋副校长的签字章3个)

三、 校长办公楼105加盖委员会主任公章;

四、 到科研院412伦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盖章、编号,并留存材料。

联系电话:07713233922,地址:新东园办公楼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