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研院党支部在411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由支部书记申佩弘主持,其他支部委员及全体党员参加学习活动。杨丽娜同志带头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
会上,支部书记申佩弘首先传达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及《中共广西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针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任务进行布置动员。她强调,一、抓好党员学习全覆盖。要结合流动党员等群体的实际,灵活组织开展学习,确保包括流动党员在内所有党员参加党纪学习教育“不掉队”“齐步走”。二、党员干部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面对党纪学习和日常工作,党员干部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善于从工作实际和能力水平出发,重点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通过不断充实新知识、运用新理念、思考新方法,处理好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三、丰富学习形式,安排近期党纪学习并做好计划。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例如,计划并安排去青秀山、江南区廉洁教育基地进行学习、观展,增加党支部的创造力与凝聚力。邀请有关专家来院作学习辅导;观看专题教育片等。
在集中学习环节,杨丽娜同志带头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总则部分。着重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其他规定与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分享。
根据《中共广西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科研院党支部将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参观廉洁文化基地,安排《条例》辅导课程,用好各类媒体载体,抓实培训解读等多种学习形式,做到学习教育党员全覆盖,督促大家处理好“工学矛盾”,切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